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编制情况
(四)主要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
(二)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三)公务接待费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发展和改革战略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
究分析地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地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全地区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3.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地区财政政策、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由地区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5.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组织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重大社会投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地区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社会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地区招投标工作。负责协调衔接对口援藏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
6.提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牧区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7.协调实施和监测评估主体功能区规划;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区域协调发展及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城镇化发展政策建议,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8.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责任,编制重要农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阿里地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9.负责全地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及政策。
10.拟订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11.负责能源的行业管理;提出能源发展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问题;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负责能源预测预警。
12.组织拟订全地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政策,负责相关工作。
13.提出利用外资、招商引资和经济技术合作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承担招商引资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牵头组织职责,指导和统筹协商国内招商引资工作和经济技术协作和经济技术协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参与阿里地区重大招商项目的评估和协调工作。
14.组织实施阿里地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阿里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15.管理阿里地区粮食局。
16.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内设机构16个,其中:办公室,规划投资科,社会发展科,能源办公室,基础产业科,纪检组,基本建设管理科,产业协调和经济贸易科,农村经济科,阿里地区物价局,粮食综合科,阿里地区经济信息中心,阿里地区项目评审咨询中心,阿里地区价格认证中心,阿里地区节能监察中心,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三)人员编制情况
我单位编制46人,目前在职4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7人。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做好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一是编制好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依据《阿里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会同地区相关行业部门,科学编制《阿里地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科学谋划2019年经济工作总体思路。二是扎实做好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根据地委行署要求,印发了《关于上报2019年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给各县及各部门,目前各县、各部门正在陆续报送相关材料,我们将及时做好汇总工作,同时按照新统计制度将500万元以下项目及国边防公路分类,并再次征求各县各单位意见后呈报地委、行署研究审定。三是适时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重点做好“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储备和前期调研等相关工作,结合“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做好规划总结相关工作,结合地区发展实际、以李克强总理在西部开发会议上讲话精神为重点,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做好“十四五”规划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储备等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启动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四是进一步做好援藏工作。重点做好2018年援藏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及2019年援藏项目计划制定工作,落实好两省回访相关任务,适时启动援藏“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深入调研,做好援藏规划编制前期调研论证相关工作。
(二)继续推进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好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实施2019年农林牧水项目。按照中央预算内项目投资计划需求,严格核准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建设投资,科学批复农牧、林业、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待自治区规划出台后,结合自治区规划和我地区实际,进一步修改完善《阿里地区6个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实施方案,并贯彻执行。三是稳步推动生态扶贫工作。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生态扶贫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发改农经〔2018〕618号)要求,制定我地区生态扶贫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对我地区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支持力度,推动贫困地区扶贫开发于生态保护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
(三)继续抓好脱贫攻坚工作。一是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继续按照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的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确保各安置点通水、通电、通路、通网,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二是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积极督促各县有序推进拆旧复垦,在逐户精准摸清搬迁对象旧房情况下,做好旧房拆除工作。同时督促各县未与搬迁对象签订旧房拆除协议的,尽快与搬迁对象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对于已搬迁的地区,加快推进宅基地复垦以及生态修复工作。三是全面推进边境小康村建设。根据自治区边境地区小康村建设工作指挥部工作安排,目前已下达我地区2017年10个边境小康村建设计划,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2018年21个小康村和2019年6个边境小康村计划尽快下达,同时保质保量完成2017年10个边境小康村建设任务。
(四)继续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一是积极申报民生项目。申报争取旅游、卫生、民政、体育等社会发展类项目,目前已初步协调2019年项目35个,总投资1.55亿元。根据自治区发改委要求,积极开展六个乡镇卫生院、六个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等项目前期推进工作,争取项目在2020年投资落地。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对全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情况进行摸底调研,为“十四五”规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五)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一是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按照保护优先、综合治理、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积极推进天然草地保护工程、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天然草地改良工程、防沙治沙工程、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生态安全屏障监测工程的实施,狠抓重点区域生态建设,优化我地区生态格局,切实建设生态阿里。二是协调推进能源项目和环资类项目建设。加强与能源局、环资处的沟通衔接,以阿青电站、阿里电网与藏中电网联网工程、改则县可再生能源局域网、新一轮农网升级改造为重点抓手,加快推进七县污水处理厂、各乡镇垃圾转运站的前期工作。三是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继续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涉及我委整改任务按时办结,及时销号。
(六)继续抓好粮食流通工作。一是扎实开展粮食安全专员(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和安全预警机制,建立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抽查、监测制度。同时落实确保“监测全覆盖,监管无盲区”落到实处。二是落实订单粮食政策。协调制定和落实订单粮食政策,开展年度粮食供需平衡调查及粮食产前、产中、产后优质服务,做细做实订单粮食工作,全面推进最大程度地为广大农户提供售粮方便。深化粮食产销合作。严格落实订单粮食及最低收购价政策,健全市场形成价格机制,加快实现优粮优价,更好地满足消费提档升级需要。
(七)继续做好物价工作。坚持和完善价格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加强蔬菜、肉禽、粮油的价格监测,提高价格监测的预警预报能力。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为依据,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加大对各医疗单位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情况进行检查,积极开展电价、成品油价格专项检查,加大市场价格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的价格投诉,及时查处价格举报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八)继续做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好参谋部、规划部、协调部、作战部作用。重点围绕经济运行、项目管理、改革推进、规划编制、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切实加强统领经济社会发展的制度化建设。二是努力提升机关效能。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注重调研思考、提升综合素质,加强对经济形势分析,提高谋划发展、统筹发展、优化发展、推动发展的本领,努力成为抓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行家里手。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区党委“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强化纪律约束,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坚定的政治立场,严明的工作作风,树立发展改革干部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发展改革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和谐氛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9年度预算收入17237850.85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同比减少586971.03元,下降3.29%。
(二)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我单位2019年预算支出17237850.85元,同比减少586971.03元,下降3.2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13451104.01元,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机关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同比减少133103.63元,下降0.98%,主要原因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1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国发〔2018〕4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压减基本支出;项目支出3786746.84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同比减少453867.4元,下降10.7%。
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13614610.85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数362324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人员经费。人员经费11749933.6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11052元,津贴补贴5832330元,奖金61100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49024.4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39609.76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3697.92元,失业保险0元,工伤保险13490.21元,生育保险47215.82元,住房公积金827497元,个人通讯补助23500元,志愿者人员工资36000元,个人水电价补贴16450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9058元;
(二)公用经费。我单位安排办公及印刷费49115元、水费5170元、电费10340元、邮寄费3102元、电话通讯费49632元、取暖费37800元、差旅费736725元、工会经费146868元、福利费2820元、培训费15510元、公务接待费10613.4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575元、邮电费0元、会议费0元、日常维修费10340元、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用377560元。
四、“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56188.4元,同比增加4666.4元,上升1.86%。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日常保养维护费用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我单位2018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9年预算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共计0批次0人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共245575元,同比增加5225元,上升2.17%,主要原因是车辆陈旧,日常保养维护费用增加。其中:2018年和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均未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共共245575元,同比增加5225元,上升2.17%;
(三)公务接待费。我单位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10613.4元,减少558.6元,预计接待4批次,共计32人次。在公务接待中,我单位严格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五、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9年车辆保有量7辆,2018年车辆保有量7辆,同比(增加/减少)0辆。其他国有资产占有情况待自治区财政厅资产处对我地区国有资产(固定资产)统一审核完毕后,另行公开。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绩效目标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86746.84元。
十、主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二)部门预算: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各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四)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政策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各项资金均已细化到项级,详情见附件各表格。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汇总 发改委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