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地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加强限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塑料产品,严把运输流通关、市场准入关,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根据《阿里地区2020年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阿发改﹝2020﹞112号)及《关于2020年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阿发改﹝2020﹞123号)相关要求,1月15日至25日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专项联合检查。
此次检查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地区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房城乡建设局等10个部门对各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问题整改等进行督导检查。期间对各县垃圾填埋场、景区、公路沿线、重点河湖、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沿街商店、餐饮行业、蔬菜大棚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并就各县相关部门职责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各县均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方案,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对职责进行了分工,并结合各自职能和实际开展了相关工作,对 2020年11月份地区检查组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