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市公交车票价定价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于 2025 年 11 月召开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市公交车票价定价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事项
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市公交车票价定价事宜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和产生方式
(一)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员 18 名
1.消费者代表 10 名,主要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报名人数超额,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确定;报名人数不足,剩余的名额由地区发展改革委委托相关群众组织推荐产生;
2.经营者 1 名,由象雄交通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推荐;
3.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 1 名,由地区人大、政协推荐;
4.专家代表 1 名,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邀请;
5.政府有关部门代表 4 名,由地区司法局、财政局、交
通局、市场监管局各推荐 1 名。
(二)旁听人员名额和产生方式。按自愿报名顺序选取方式产生,人数 1 名。
(三)新闻媒体名额和产生方式。由地区发展改革委邀请,人数 1 名。
三、听证人员名额和产生方式
由地区发展改革委组织确定,人数为 3 名。
四、报名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中的消费者代表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5.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二)旁听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听证会上不进行发言、提问,遵守听证会纪律。
五、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可以向有关经营者、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了解听证事项相关情况;
(二)出席听证会,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三)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遵守听证会纪律;
(四)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的,应当提前 3 个工作日告知听证组织部门,同时提交书面意见。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1月10 日。
(二)报名地址: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楼三 楼 307 室 ); 网 络 报 名 人 员 将 报 名 表 填 写 后 发 送至nyimapc@qq.com 邮箱,报名表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阿里地区狮泉河镇城市公交车票价定价听证会报名表
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
(联系人:尼玛平措 联系电话:0897-20225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