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为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能效水平,助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2023年,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我委积极开展地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行政执法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3年我地区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围绕全地区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以及全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全面提升用能单位能源利用效率,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为依法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节能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实现我地区能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于2023年11月24日至30日,地区节能监察中心聘请两名专家对我地区狮泉河镇集中供暖项目、日土、革吉、改则、措勤县集中供暖项目开展了节能监察检查工作。
重点监察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编制及上报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主要检查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内容。节能监察采取现场核查资料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开展,并就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向集中供暖运营企业进行反馈,现场下达节能监察笔录和检查结果。下一步我委将督促有关企业按时整改完成。
二、存在问题
一是节能监察工作涉及知识专业性强,人才聘请薪酬待遇期望较高,因此招聘人员难度较大。
二是由于节能监察方面的专业知识欠缺,导致节能监察设备处于闲置状态,无法获取科学、详实、准确的数据,节能监察能力受到制约,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受到质疑。
三、工作建议
加强对节能监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增强节能监察力量,规范开展节能监察工作,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能耗双控目标完成,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一是进一步充实节能监察专业力量,科学配备节能监察执法装备,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升节能监察工作效能。
二是充分利用招商引资及对口援藏等渠道,引进专业节能服务机构,提升行政执法能力,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
三是地区节能监察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全地区监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察人员业务水平。探索开展区内节能监察交流合作机制,学习借鉴发达地区开展节能监察工作经验做法;加强各县节能监察机构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业务合作,共同推动全地区节能监察总体水平的提升。
附件:1.2023年阿里地区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2.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附件1
2023年阿里地区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序号 | 单位/企业名称 | 监察项目 | 所属领域 | 建设 地点 | 备注 |
1 | 阿里地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有限公司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专项监察 |
工业 | 狮泉河镇 | |
2 | 阿里地区改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专项监察 |
工业 | 改则县 | |
3 | 阿里地区措勤县新阳科技有限公司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专项监察 |
工业 | 措勤县 | |
4 | 阿里地区日土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专项监察 |
工业 | 日土县 | |
5 | 阿里地区革吉县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专项监察 |
工业 | 革吉县 |
附件2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0件)
单 位 |
实施总体情况 |
许可种类 | 重大执法决定 | ||||||||||||
法制审核 | |||||||||||||||
受理数 | 申请 数 | 许可 数 | 不予许 可数 | 撤销许 可数 |
总 数 | 行政 许可 |
特许 |
认可 |
核准 |
登记 |
法律法 规设定 的其他 许可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审核 通过 |
审核 不通过 | ||||||||||||||
地 区 发改委 | 0 | — | — | — | — | 0 | — | — | — | — | 0 | — | 0 | 0 | — |
合 计 | 0 | — | — | — | — | 0 | — | — | — | — | 0 | — | 0 | 0 | —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实施总体情况“许可数”应当与许可类别“总数”相符。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0件)
单 位 |
处罚种类 |
罚没金额 (万元 ) | 重大执法决定 | |||||||||||
法制审核 | ||||||||||||||
案 件 总数 | 警告 | 罚款 | 没 收 违法 所 得 | 没收 非法 财物 | 责令停产停业 | 证照 | 吊销 许可 证照 | 行政 拘留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 处罚 |
总数 | 审核情况 | |||
审核 通 过 | 审核 不通过 | |||||||||||||
地区 发改委 | 0 | — | 0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 |
合 计 | 0 | — | — | — | — | — | — | — | — | 0 | 0 | 0 | 0 | — |
说明:1.统计时间范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数。
2.单处一个种类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种类;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件行政处罚,计入最重的行政处罚种类。如“没收违法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0件)
行政征收 | 行政裁决 | 行政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奖励 |
其他 执法 行为 |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 ||||||||||||
行政 收费 (件) | 行政 征税 | 其他 征收 (件) | 征收金 额(万 元 ) | 总数 | 涉及 金额 ( 万 元 ) | 数 | 涉及 金额 ( 万 元 ) | 总 数 | 涉及 金额 ( 万 元 ) | 行政 征收 | 行政裁 决 | 行政 给付 | 行政 确认 | 行政 奖励 | 其他 执法 行为 | |||
(件) | ||||||||||||||||||
地 区 发改委 | 0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
合计 | 0 | — | 0 | — | — | — | — | — | — | — | — | — | 0 | — | — | — | — | — |